根据城区建设规划和城区学校布局规划,现有的体育路小学将迁至原朝晖初中,现有的人民路小学再进行适当的教学楼扩建,这是教育局在没有更好更多选择的情况下作出的妥协和应急之举,方案均不甚理想,只能视为短期适应性规划。最近了解到杭州电大湘师校区将撤离萧山,校区即将另作安排(一说由市政府拍卖,开发房产)。这为城区小学布局调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,因此,建议区政府回购湘师校区,将本属于湘师附小的体育路小学搬迁入内,继续用于办学,使湘师的历史和人文资源也因此得以进一步传承和弘扬。理由如下:
一、体小搬迁至原朝晖初中校区弊端
一所学校被南药弄隔开,分为南北两个区块,带来管理诸多不便;原有校舍建筑无法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,布局也不尽合理;运动场地也不规整;周边小区环境嘈杂,教学楼与居民楼距离近,形成学校与居民日常生活的相互干扰。特别应该引起注意的是,将对城区交通造成很大压力,会直接导致老城区主干道市心路和人民路的拥堵,同时也将因此而产生新的交通安全隐患,尤其是对每天上下学的学生生命安全是一种威胁。
二、体小搬迁至湘师校区有利因素
1. 湘师历史,行知教育,得以弘扬。湘师是浙江省早期创建的中等师范学校之一,也是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直接参与创办的第二所乡村师范。湘师的诞生和初期的办学成就,标志着陶行知倡导的乡村教育运动和“教学做合一”的教育思想,从试验到推广,在浙江的湘湖之滨生根开花,意义深远,积淀丰厚。若旧址得以保存,陶行知纪念馆、湘师校史纪念馆、陶行知和金海观先生的塑像等都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。
2. 体小承钵,传史继学,名正言顺。体育路小学前身即为湘湖师范附属小学。八年抗战,湘师七迁校址,历尽艰辛,于1946年2月28日在萧山祇园寺复课,直到1956年搬迁至现湘师校区。如今,为扩建祇园寺而搬离原校区的体小溯源迁至湘师校区,既是目前状况下对湘师历史的最佳传承,也能使湘师珍贵的地域和人文资源得以进一步保护开发和利用。
3. 县学故迹,古树名木,最佳护所。湘师校园内有“一碑”、“一亭”和“两古树名木”。《萧山县学重建大成殿记石碑》、《赵碑亭》是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“两古树名木”更增校园古朴宁静之感,更添学园幽深畅远之意。这一切,由与湘师有着较深渊源的体育路小学继承顺理成章,也能给予最好的保护。
4. 功能齐全,闹中取静,理想学园。湘师校区,地理位置优越,东临西河路,西毗西河,与西河公园遥相对应,既为城区中心,又为闹中取静,是办学理想之所。校园内建筑群楼功能齐全,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楼、音乐楼、健身馆、多功能厅、食堂、游泳池,一应俱全,稍作修建,便不亚于城区周边新建学校。
5.湘师情怀,湘湖渊源,终遂宏愿。
湘师是一幅代代相续、众手绘就的美丽长轴。70多年前,校以“湘湖”名始终,湖因名校而增辉。当年,美丽的湘湖因湘师而平添了浓厚的文化氛围,如今,湘湖作为萧山的母亲湖,必将在打响湘湖品牌的同时进一步彰显湘湖文化的底蕴。在压乌山湘师原址建造湘师遗址公园和相关纪念设施、保留湘师现有校区等,都是萧山人共同的心声,更是被湘师滋养浸润的2万余名学子的共同夙愿。湘师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,遍及祖国各地,因此,湘师不仅是萧山杭州的,更是浙江的乃至中国的。
6. 资源整合,立足长远,效益明显。
随着城区汇宇小学、银河小学和市北小学规划的新建,老城区生源的逐步外移,可以考虑进行体小、人民路小学和原朝晖初中三个区块的资源整合,几年后,人民路小学也可并入体小(湘师)校区之中,最大限度地发挥湘师区块的作用。
三、体小搬迁至湘师校区,规划合理,经费投入合算。
现规划体小搬迁至原朝晖初中,近期作为过渡,将花800万左右进行维修改造,而且交通问题和安全隐患仍无法有效解决;以后待该区块整体改造时进行扩建,其投资将会非常大(据有关部门测算,拆迁一项就要二亿多元)。目前,购买现湘师地块费用可能较大,但与原地扩建改造比较,并不会多太多,如果将现体小、人民路小学、原朝晖初中三块土地资源进行整合,那么经费投入更是合算的。
四、将此地块作房产开发之不利因素分析
如若按市政府目前所选方案,将此地作为房产拍卖用地,这样湘师校区原本的优势就有可能变成劣势:
1. 就文物保护方面,将受到文保条款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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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 别 |
市 级 |
批号 |
一 |
文件号 |
萧政发
(1983)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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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 |
“萧山县学重建大成殿记”碑 |
地址 |
城厢镇湘湖师范校园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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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代 |
元 代 |
类 别 |
碑刻 |
公 布
日 期 |
1983年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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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
要
介
绍 |
“萧山县学重修大成殿记”碑,青石质,首、座已毁。碑高2.57米、宽1.3米、厚0.25米。元大德三年(1299年)立。张伯淳撰,赵孟頫书,贾仁篆额;碑阴为“萧山县新文庙碑阴记”胡长孺撰,鲜于枢书,谢杞刻。碑文楷书25行,碑阴楷书22行,记述了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至大德三年此7年间修建大成殿诸事。保存完好,由湘湖师范建亭护之。
保护范围:碑亭四周各5米。
建设控制地带:以碑亭台基为中心,四周各15米。 |
2.就古树名木保护方面,也受到相应办法的限制。
校园内现有古树两棵,分别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古树名木,在建设部颁发的建城[2000]192号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中明确严禁下列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行为:“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、挖坑取土、兴建临时设施建筑、倾倒有害污水、污物垃圾,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;擅自移植、砍伐、转让买卖”。同时也明确“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,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。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,要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,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”
0119200082 樟树 310 城厢 湘湖师范内
0119300293 樟树 150 城厢 人民路
0119300294 樟树 250 城厢 湘湖师范内
(见萧政办发〔2002〕161号《关于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》)
3.根据城建控规要求,城区道路、河道边新规划的建筑必须有一定的避让距离。西河路即将实施改造成四车道的方案,这意味着新建筑必须从拓宽后的马路人行道边起避让8米(老标准)或16米(新标准),河道边也将开辟绿化带,相应也需避让15米。由于湘师校区是介于西河路和西河之间的一个狭长地带,以上两个因素也将导致这块土地的房产开发成本过大,优势荡然无存。
因此,将体育路小学迁至湘师校区,是一件集文化效应、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于一身的大好事,建议区政府从保护县学遗迹,传承湘师历史,弘扬湘湖文化,合理规划学校,顺遂百姓心愿的角度回购湘师校区,并置换为体育路小学。